关于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元旦前夕,市纪委及时发出通知,对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强调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12条禁止性要求。春节前后,市纪委在部署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多个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公款相互宴请、公车私用、违规收受节礼等现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节日期间得到了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总体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