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局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结合2018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本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建议,现就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推动“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
(一)落实“三会一课”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处理支部日常事务;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务工作事项。
4.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党章党规、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党课可由党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
(二)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
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围绕增强“四种意识”、提高党员素质等内容,设计党员集中活动日主题,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可以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开展便民服务、义务劳动、扶贫帮困、警示教育等。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党员集中活动日进行,并要做好活动记录,不断总结改进,努力提高党员活动日质量。
二、强化党性锤炼,突出“三会一课”政治性严肃性
(一)突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围绕党支部自身建设,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各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制订“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三会一课”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工作记录,做到准确、完整、清晰,确保“三会一课”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到实处。要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不得由支部委员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直接作出决定。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提升“三会一课”的实效性。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等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采取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联系群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将视情况派人列席参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督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对“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附:“三会一课”制度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参会人员: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由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会议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议事规则: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时间要求: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参会人员: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4.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议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三)党小组会制度
l.时间要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任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组织党员业务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等党务工作事项。
4.议事规则: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3.具体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4.授课要求:授课人可由党支部书记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授课;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授课前做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和改进党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