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全面实现乡村清洁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农社发〔2018〕1号)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十八个省直单位《关于印发****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开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19〕1号)及《关于印发****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实现乡村清洁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居字〔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原则,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常态长效、改善环境与改变陋习的关系,集中力量、集成资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开,全力打胜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幸福家园,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四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干净整洁、提档升级、美丽宜居”三档村庄整治目标。2019年,全县所有村庄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完成300个“提档升级”村庄;加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农户庭院建设,争创“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组织开展“清洁村庄”申报评估工作,打造一批“清洁村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四清二改一管护”行动
1.“四清”。以“清得干净”为标准,抓好清理垃圾、清理杂物、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村庄基本达到“五无、五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污水横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
(1)清理村庄垃圾。对村庄公路(道路)沿线、河塘沟渠沿岸、农户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漂浮垃圾、散落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无暴露垃圾。禁止城镇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2)清理村内杂物。对村内公共场所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材料、丢弃破旧家居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柴火杂草、农户劳作工具等杂物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切实解决好村庄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庄环境的不良现象。
(3)清理池塘沟渠。对村庄内外的池塘沟渠进行疏浚清淤,全面清理污水沟、臭水塘、化粪池。有条件的村庄要积极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修建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着力改善村庄水环境。
(4)清理农业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对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2.“二改”。以“改得美好”为目标,重点做到“改美庭院、改好习惯”,达到村庄治差美环境。
(1)改美庭院。按照“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的要求,改好新农村建设点和管理提升点的农户庭院;改水、改厕、改沟、改线及入户道整治到位,设施适用美观;在庭院内种花种树种菜,绿化庭院环境;拆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障碍建筑,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和村庄风貌相协调。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强化乡村风景林保护,实施农村生态修复,绿化村庄空闲地。
(2)改好习惯。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引导激励村民主动爱护和维护村庄环境,自觉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行为,养成不乱丢垃圾、不随意倾倒垃圾、垃圾入桶等文明生活习惯。
3.“管护”。以“管得规范”为标准,加强村庄管护,达到村庄治反弹保长效。健全“县城市管理局、乡环卫所、村环卫站、组理事会”为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体制,并将保洁员(管护员)纳入环卫所(站)管理范畴,完善管护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工资报酬,全面推进农村保洁员(管护员)全职化。积极推广***县“七员合一”(保洁员、养路员、护林员、村庄护绿员、河道巡查员、建房监督员、村庄事务管理员等七项职责为一体)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N+1”农村生态管护员模式,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有巡查、有维护、有保洁”的村庄管护长效机制,形成“卫生有人保、山林有人管、河道有人查、公路有人养、村庄有人护、建房有人巡、村庄事务有人理”良好局面。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积极采用“阳光房堆肥、机械制肥、沼气沤肥”等多种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今年,******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机制,稳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努力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及有毒有害垃圾处置体系。积极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垃圾分类积分激励机制,并在村庄所在地、学校、农村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兑换网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兑换积分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分拣中心)、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网点建设,构建覆盖镇村的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处理工作,让群众很方便地找到废旧玻璃、灯管、电池、纸张、塑料等各类垃圾回收网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领域,完善垃圾分类物流体系,增强垃圾回收处置能力。
2.稳步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按照****《关于大力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县为单位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实行“两同步,四统一”。积极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努力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域托管。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要积极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工作推向市场,达到“管干分离”。年底,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覆盖面力争达到50%以上。
3.全面推行农村保洁收费。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实行农户按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或承担一定村庄日常保洁义务,正确引导村民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规范农村保洁缴费范围、标准、使用、管理、公示等各项制度,并写入村规民约,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帐目公开、开支公示,让农民群众放心,使农村保洁费真正用到实处,确保全县农户缴纳保洁费覆盖面达到80%以上。
4.补齐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短板。积极鼓励偏远乡镇推行中小型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建设,多渠道解决垃圾处理难的问题。及时增补和更换农村清扫、收集、转运的设施设备,确保农村环卫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9年3月中旬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层层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县、乡、村动员部署会,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全社会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高潮。2019年3月 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9年6月底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充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四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在清明、国庆、中秋等返乡人员较多的重要节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开展村庄卫生大清扫、村庄环境大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在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有关试点乡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乡镇推进第三方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补齐治理短板,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持续推进阶段(常态化)
2019年底,县里将对各地推进情况和整治成效进行评估。各地要以乡镇为主体,深入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实现村庄保洁的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将村庄清洁行动作为打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场战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乡镇党委、政府要具体抓实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实施;村支部书记要担任“指挥长”,全面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负责村庄清洁行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等18个部门对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所明确职责和任务,全力配合,形成合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今年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按照辖区内农村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级财政资金和项目要对精准扶贫村点整治资金进行倾斜,对贫困村负责兜底。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里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生态文明、河长制、“三农”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呼”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建立健全常态暗访巡查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台账销号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成效突出的乡(镇、场、企业集团)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提请县领导进行约谈整改,对在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地方实行问责,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传统和新兴媒体作用,通过发放张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对联、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积极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村民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调动群众积极性,把“政府想干”和“农民想要”统一起来,正确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组织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踪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