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xxx2014年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4年以来,xxx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上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
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00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00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000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xx县2014—2014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好范文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x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0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0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00,工程放线率100。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0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0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00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0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05.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0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0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07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4.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030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0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04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00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000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0000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00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05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00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000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00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000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000块,铺设面积1750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00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014块,铺设面积4500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000块,铺设面积3000平方米,平整面积6005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修
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080块,铺设面积8800平方米,平整面积900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00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
心家属楼等6处80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00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00。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上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000米,投资30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00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0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上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00米、需动用土方量30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014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0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00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0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2014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 ……此处隐藏24004个字……居委会辖区内的有关单位捐助,甚或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向本
居委会辖区内有关单位或居民摊派集资。
目前居委会这种“财政”来源直接决定了居委会的性质。如果经费及工资不是从街道
直接获得,不是从政府(全部)获得,那么通过哪种方式筹集呢?显然应该从社区
筹集,怎样筹集呢,是否是要居委会再设立一个专门收取费用的机构呢?经费和工资水平如何确定呢?我的一种不成熟的想法是经费可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居委会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事务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政府拨付,另一部分是居委会办理社区自治事务的有关费用,这部分费用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相应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分两部分分别由政府拨付和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当然这两部分费用具体如何分配要经过认真的研究和不断的调整。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筹集费用的数额后,如何保证征收又是
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在居民(代表)大会下设一专门收取费用的机构负责征收,当然这个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规定,这种经费或者说一种新的规费或税种的征收还需要相应的政府机构的协助与支持。我认为这样一种设计能够体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结合,并且通过“强制性的利益关联”解决了部分居民对居委会的冷漠与
不关心,使社区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
居委会的社区自治组织的角色复位后,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运作来动员起社区内各种资源进行社区建设。能够更好的进行宣传党的建设方针。更好的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解决社区矛盾,减少社会尖锐矛盾。
定位与复位后目前争议问题之解决
1、 居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与社会化问题
既然居委会作为社区的主导组织是居民的的自治组织,是社区的代言人,那么居委会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并且必须是本社区的居民。目前的“街聘”居委会“干部”和事业单位编制干部及由非本社区居民担任居委会成员都是不适宜的。关键是居委会组成人员的“干部”身份的改变就会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组织的认同感,提高社区组织的“合法性”。
2、 关于社区建设中的“议行分立”问题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见在社区中居民会议是议事和决策的机构,而居民委员会即是居民会议的常设和执行机构,因此没有必要再设什么社区议事会来作为社区的议事和决策机构。社区议事会作为由社区内有影响力的人士和社区活跃分子构成的组织只能对居委会起建议、咨询和监督的作用,而决不能让其代替居民会议的最终决策权。但是目前很多地方的居民议事会俨然代替了居民会议,同时居委会人员还常有这样的抱怨:“议事会也不敢多开,多开怕闹麻烦”。之所以实践中居民议事会权利越来越大,居民越来越对之认同,正是因为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度不够,认为他们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另外选择居民代表参加议事会制约监督居委会,一旦居委会复位后,居民对之认同度会迅速提高,那时居民就会认为进入居委会的人员都是代表自己利益的居民,因此就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议事机构了,因为居委会本身就是一个委员会,是居民会议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虽然居委会作为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相对于居民会议属于执行层,但这并不意味着居委会对于社区建设的诸多事项必须亲力亲为。在居委会的工作中还可以有个组织管理与具体操作的分离,居委会囿于人力、精力、知识的有限,可以将社区建设中具体操作性的工作通过市场化的方法或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法将其分离出去,或者考虑在居委会下设一社区工作委员会专门承接居委会分离出来的具体操作性工作,这个委员会中的成员称作社区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他们可以而且应该专职化和社会化,但他们一定要由居委会来聘用和管理,
再不能来个什么“街聘”或事业干部编制了。经费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向居民筹集
3、 关于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问题
目前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实际上形成了双向依赖的行政隶属关系,一旦我们将社区定位于居委会所辖区域,将居委会复位于其自治地位,行政隶属关系必将予以冲破。社区定位与社区组织复位后,街道办事处就不用再承担社区建设的直接主体组织的角色重任了,它就可以专心履行其政府职责而将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进行社区建设的任务交给居委会为主导的社区组织,但街道办事处仍是社区建设的一个主体,它社区建设上负有的职责主要是监管、支持和催化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它要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居委会回复了自己的角色地位后就可以从政府行政事务中撤离出来,专注于组织开展社区建设。
4、 居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
既然居委会是社区内的涵盖所有成员的自治组织,那么社区内其他的自治组织如业主委员会和其他的各种兴趣爱好组织在事关社区全体成员的利益的事情上必须服从居委会的指导和协调。社区内其他各类自治组织的组织活动必须接受居委会的监督和协调,它们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纠纷居委会也有调解和协调的权力和义务。
5、 社区内党组织与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关系
由于社区内的党组织在实际中与居委会同构是导致居委会一直被街道办事处强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在居委会复位后就需要改变目前这种社区内党组织与居委会完全同构职责不分的状况。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执政表现是领导政府,如果党组织能通过对社区组织自治的支持获取社区组织的自觉的高度认同,就相当于在新时期又找到了一条加强执政合法性的渠道,就会不断扩大执政的合法性,巩固执政地位。因此在社区建设中基层党组织要主动自觉的支持居委会开展自治、开展社区建设,而不能一味的“配合”街区的党政机关对居委会下达什么行政硬任务。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街道党工委工作观念和工作方式的相应转变,而街道党工委的改变又对应于街道办事处在社区中角色职能的转变。在当今中国有人以认为循名求实不可得,依实求名亦不可得。这在急剧变革的中国社会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也正是这普遍的名实日渐疏离(虽然其中蕴藏着变革的巨大张力)使我们进一步改革难以有清晰的路径可选择。我认为在社区建设这一问题上应当遵循正名求实----定位与复位这一简单的路径进行,这也是一种高效而又低成本的理性选择。这种选择虽然需要突破种种观念与现实的重重障碍,但其还是一条相对容易的渐进改革之路。中国的任何改革,包括社区建设都应走渐进改革之路,都应力求在既有法律体系既有体制框架内寻出路,一旦既有的法律体系和既定体制框架内没有了出路,创新突破,这是考虑到比较成本效益的理性的明智之举。在城市社区建设这一问题上既然一部《居委会组织法》提供的基本框架就可以解决诸多的问题,我们又何必还要浪费人、财、物、时间和精力去另辟蹊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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