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工作总结
一、政务服务窗口提供电子支付。行政审批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整改要求和省厅、市局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保安员证业务不再收取现金,均通过登录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或者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支付。
二、全面推行“辽事通”二维码评价。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厅“每个窗口工作人员都能接受评价,每个差评都能得到认真整改”的工作要求,行政审批窗口全面推行“辽事通”二维码评价。
三、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为进一步推动省厅、市政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引导群众、企业使用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锦州政务服务网以及移动app网上办理政务事项,行政审批中心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画册》;加强学习,加大应用力度,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省厅和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学习,熟练掌握平台网办的流程、办理的事项。对于开通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现场引导群众网上注册、登录、申请,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切实提高网办数量。
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一)日常受理审批工作:
(1)现阶段,我辖区共有从事爆破作业公司5家(分别来自沈阳、辽阳、大连、义县、中铁十二局)。
爆破作业项目合同备案、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受理—审批——核发)工作:
1、爆破工程备案14家,网上爆破工程备案14家。
2、核发办理购买证、运输证177件。核发办理单独运输证126件。
3、炸药使用量808.494吨,雷管使用量35851发。
(2)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受理—审批——核发)工作:
1、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23件。
2、氯使用量1950吨。氰化钠用量221吨。
3、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3家。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20件。
(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3件。
(5)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2件
(6)印章刻制备案(受理—审批——核发)
(7)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核发(受理类)
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核发受理110件。
(8)《保安员证》核发(保安员证的考试受理和初审);保安受理55件。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便民化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准,进行了以下工作:
(1)对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公安业务审批事项录入及完善工作,截止至2020年10月25日前,录入有效事项259项,录入率为100%,正确率100%。
(2)按要求推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审批采取值班值守办理业务。合法合规的审批事项“马上办”。 继续坚持“一次性告知”,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往来次数,实现了压缩群众企业现场等候和咨询办事时间30%。同时,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审批承诺时限,力争将审批时限压缩至全国最短。
(3)推行一次不用跑清单1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2项事项。
2021年工作计划
(1)在审批业务方面继续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备案材料数据更新。在压缩法定时限内对审批业务及时受理、审核、提交。
(2)在加强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提高办事效率,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往来次数,实现了压缩群众企业现场等候和咨询办事时间。
(3)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指令及要求坚决按规定执行,为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