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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4-09-17 23:00:37
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精选多篇)(全文共11041字)

第一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九九九年,我局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使全局党员、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和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 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省、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 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 取得可喜成绩。今年以来,国家对因战,因公致残的有功之臣分期分批提高抚恤标准,在区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发放,截止11月20日共发放优抚金103000元;在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为爱心对象13户特困军烈属联系解决了帮扶对子;为扶贫对口县特困军烈属新建40m2住房2套。

(四)完成了社会救济和扶贫任务

1、社会救济工作我们把重点放在落实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上,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对原有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调整,经申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84户140名发放了保障金。2、扶贫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今年为扶贫点捐衣被12148件、大米1900斤、送课桌40张、椅子40把、凳子80个、录音带4 盒、书包9个、图书、作业本3380本,并救助9名特困生,对十户特困户发放了扶贫金1000元,并组织医疗和科技人员到扶贫村治病,治疗人数233人次,送药价值1730元及传授科普知识,受到县、乡村的好评。

(五)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管理登记办法》。截止12月底,共办结婚3024对,离婚347对,补办结婚证75份,补办离婚证18份,合格率达到100%。新办婚介所3处。

(六)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行火化制度。截止10月底,共火化尸体576具,火化率100%。

(七)完成了其它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工作。我们把此项工作做为文明建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是宣传教育还是防范措施,都以国策来对待,有分工负责、有制度、有检查,我局的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统计符合率,流动人口有效持证率均达到上级的要求和规定。

2、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交给的综合治理任务。全局人员能自觉学法、守法、护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案件。

3、完成了区、办事处分配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 ……此处隐藏6654个字……。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由分管领导带领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同志,对各科室、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同时认真整理创建资料,接待了市创建办来我局进行创建检查指导。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氛围。

二、按照测评体系,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全方位树立民政部门的文明形象。

市创建办共下达我局目标任务9项,我局依据科室职能,又分解细化为12项。共涉及6个业务科室,从目前(请关注wwW.)进展情况来看各项任务完成比较顺利:

(一)人文环境一处(六项)

1、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基本任务,面向社会,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覆盖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福利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社会化要求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的社会福利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社区服务设施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市区现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共1918张,具体包括:市绛帐社会福利院788张,市社会福利院403张,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渭滨区南苑老年人公寓46张,市扶老携幼康乐102中心张,渭滨区颐和老年人公寓220张,三区敬老院359张。

2、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市宝天铁路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及扶眉烈士陵园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满意为标准,挂牌上岗,文明接待,诚信服务,主动热情积极的对观瞻群众服务,展馆每天开放,对所有参观人员免费,到目前为止接待参观单位85个,接待人次3.5万人。

3、我市及12县区都设立了救灾募捐办公室,归市县民政局社救科(股)管理,救灾募捐款物都能做到专款专用。

4、我市坚持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并做好捐赠款物的使用。去年10月份至今全市已累计收到捐赠款20.6万元,衣物17.3万件,其它物资折合人民币11.2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

5、全市五保供养经费均已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山区县五保供养经费年人均800元,川原县都在1000元以上,金渭两已达到1700元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了保障水平,今年4月1日,我市再次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我市三区低保标准达到160元,各县达到140元,高于全省同地市水平。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17万户,8.11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8.9,年发

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00万元,月均437万元,月人均补差54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提标扩面工作,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于分类施保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30元保障金,六月底前有望完成全部工作,到时,全市保障对象将达到9万人左右,预计月人均补差将提高到65元,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法制环境建设处(四项)

1、积

极做好孤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及时办理公安机关送来的育婴收养手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认真登记,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收养儿童资料归档整理、收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我们一直都很重视,工作开展有序,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加强了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社区规模调整,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3月底配备的社区事务助理已全部到岗;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了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各社区普遍产生了居民代表、中心户长(小组长),实行了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各区县普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目标任务考核,奖罚等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基本做到了依法自治、照章管理。

3、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之前,所有社区普遍都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居委会产生之后,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履行社区居民会议职责,决定社区重大事项,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4、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去年底,全市所有板块型社区都是按照由社区居民户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法进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

(三)城市设施建设处(二项)

1、对市区路牌标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商,结合市区实际进行了合理的规划。

2、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定于6月底在市区17条主干道设置100块地名标志。做到设置科学,清晰明确。

三、存在问题

一是路牌设置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经费缺,尚需与有关部门抓紧协商落实;二是三区共有38个社区无办公活动用房,绝大部分社区目前已定址开工建设,尚有个别社区正在选址;三是市区仍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部分送葬车辆仍有抛洒冥币现象。这些现象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进展。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成效显著,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好评。但是,和兄弟部门市相比,也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坚信,有创建办和市文明办的有力支持和指导,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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