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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29 11:24:11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全文共4287字)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纪委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迪发电〔201630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处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我处党风廉政工作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州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纪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及系列讲话、认真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组织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活动。通过手抄等学习形式,把《党章》、《准则》和《条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党员。

二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我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州委实施办法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警钟常鸣,杜绝了全处干部职工违反禁令,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学习了迪发〔20149号文件、云南省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云南纪委通报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学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省纪委6起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问题的通报、迪庆州纪委关于对“5·29”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三是充实党组成员、完善规章制度。2015115日在州委政府的关心关怀下充实了我处领导班子暨党组成员,对我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单位自身工作充实了力量。其次,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接待处工作制度》、《迪庆州接待处公务接待工作规程》、《迪庆州接待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补充了《迪庆州接待处领导会面工作餐规范》、《迪庆州接待处会议接待工作规程》等制度。明确了我处的学习、财务、接待、工会、妇女组织、考勤等议事履职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由处委会进行讨论决定,研究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处,不随意简化、变通;健全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

五是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服务于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一直以来我处始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州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接待任务。

二、强化措施,保障落实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为了切实抓好我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党组书记、处长琪美卓嘎同志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内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了“三亲自”;两位党组成员、副处长和灿希、取初副处长对班子内部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负监督责任,各科室的负责人则根据分工对本科室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迪庆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年初,与全处全体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了《迪庆州政府接待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党支部在与全处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的同时,不忘结合我处的工作重点,将责任分解,层层明细,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通过党内法规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来加强党内监督,从组织和职责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了用权监督机制,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同时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处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的措施、深化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我处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在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照修改细化了我州原有的规定。

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接待处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的主要职责,充实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处领导班子带头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始终以《廉政准则》为标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按照规则程序处事。我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我处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了总结检查,我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员干部职工中间也均未发现参与赌博、集资建房、奢侈挥霍、拖欠公款、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在严格执行“四项工作制度”上,做到了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机制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州委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迪庆州接待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迪接发〔201420),严格实施《迪庆州接待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管理。

三、进村入户,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帮扶活动

1.积极协调项目资金。一是解决了春节期间5万元现金和6万多元物资用于慰问贫困户和困难老党员。二是解决了1万元现金,用于春节期间拉日村春节活动经费。三是到省民委争取到省级计划外资金100万元用于拉日村拍底小组村组建设。四是积极和州交通局对接解决了拉日村永春河桥的建设经费65万元。五是解决了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和 “千促”工作组工作经费6万元整。六是与州扶贫办协调“保和镇拉日村腊普湾湾生态农业开发观光休闲示范园区”项目经费65万元。七是与州林业局对接,争取到拉日村林下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八是为拉日村达谷底、拍底和阿迟玛底小组修建5条全长四公里田间公路。

2、派出干部驻村帮扶。一是选派了以处党组成员、副处长和灿希为“千促”工作组组长,丁珊杰为扶贫工作队队长驻村开展维稳帮扶工作。“千促”工作组积极协同“村三委”认真组织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工作,分五个片区覆盖式的到各小组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综合法律知识、环境综合卫生整治及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宣传宣讲活动,在维稳的敏感时点,做到维稳、扶贫同步开展,同步推进。二是邀请维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燕竹、维西县妇联主席李红贞同志到村宣讲现代农业基本知识和家庭内务整治,不断提高拉日村农民农业技术水平运用能力和环境综合整治意识。三是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全力服务好拉日村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工作组多次开展入户走访,力求扶贫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协同“村三委”完成千元产业到户前期走访调查工作,做到“一户一策”,走访期间,对农户开展感恩教育、环境卫生、内务整治方面的宣传,认真完成国办、省办系统内建档立卡农户的动态数据清洗、调整工作,确保做到贫困户系统数据资料、农户手册、门牌卡内容一致。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迪贫开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入户走访调查,防止贫困对象“零错退、零漏评、零错评”。两位同志驻村期间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召回办法》,严格遵守扶贫工作队的考勤制度。

四、整改落实

根据纪委2016年提出的存在问题,一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与纪工委联系相对少;二是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我处进行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2017年,认真总结不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积极与纪工委联系,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委、政府和州纪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力度不够大;二是廉政谈话还需进一步形成制度,做到警钟常鸣;三是痕迹管理工作还需加强,提高质量。

为规范我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草拟了(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迪办字〔201718号)。实施细则于2017111日起施行,原201441印发的《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

五、强化职能,再接再厉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教育列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季度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干部培训和考核中设置反腐倡廉的内容,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首位,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模范带头,勤政为民,树好形象、做好榜样。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总之,我处将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纪委的具体工作指导下,积极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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