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总责
1、坚持服务育人,不断增强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生活服务的自觉性和实际工作能力。依照住校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学生宿舍,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2、每天学生就寝后核查学生宿舍。
3、协同楼长检查值日生卫生打扫,保证学生良好的休息环境,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
4、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纪律。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不讲谈说笑,不得做其它事情。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能处理就即时处理,不能处理,或严重违纪事件一定要联系班主任或政教处领导协同处理。
5、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宿舍区内外安全,若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总务处、政教处报告。
6、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查处、整改工作。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报告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7、学生宿舍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填写维修报告单及时报送总务处进行维修。
8、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及时通知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送诊工作。
9、有明显工作失误,玩忽职守情形一次扣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解聘,并承担相应损失。
二、一日工作规程:
1、起床铃响后开灯(提前5分钟),在走廊内来回走动、吹哨子,督促学生起床,督促值日生打扫寝室。
2、清扫公共区域卫生,包括室外走廊、楼梯、厕所等。
3、学生早上离开寝室后,至晚上学生回寝室,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允许学生随意进出寝室。寝管员若有事暂时离开,应锁门。
4、班主任来查寝后,把守寝室门口,严禁学生再出寝室。 检查寝室长报人数签字是否签字完毕,查寝班主任拍照后立即收起来。
5、熄灯后,认真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查寝老师离开后需继续巡查寝室,记录违纪学生并报送本楼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