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调休流程,对员工休假进行有效管理及方便员工的合理调休。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其他倒班制员工不适用。
三、内容
1、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值班,可以享受因值班而产生的调休假。
2、原则上每个部门每天的调休人数为2人。
四、申请流程
1、员工申请调休必须本人提前2天向上级履行审批手续。并根据调休天数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调休人员需交接好工作后方可调休。
2、调休前一天需将《值班员工调休申请表》(见附件)递交综合部人事处备案。
3、原则上每次调休只能申请1天,特殊情况下,申请3天以内(含3天)部门经理审批后,须由分管领导签字。
4、综合部人事处依照实际加班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此表进行确认。
5、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调休: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字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规定时间把没有经理签名的调休申请表交到综合部人事处备案,等部门经理归来后补交签字申请表。
五、补充规定
1、原则上,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各部门调休人数不超过2人,2人以上需要调休时,应由调休部门进行协商。
2、如遇公司重大会议、活动及节假日不予安排调休。未经批准的或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关手续调休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3、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对接,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经理附有连带责任。
六、执行时间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