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瘦肉精”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研究部署,并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列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多部门协调配合,保持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强力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主管食品安全、农林、公安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县“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分别于2017年9月7日、11日在县政府六楼会议室和新兴镇政府会议室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大会。此外,在县政府、**镇政府、县市监局先后召开镇乡场及职能部门“瘦肉精专项整治推进会”6次,有力推进了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全面摸底排查,大力普法宣传,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一)细致排查建立监管台帐。经查,全县肉羊、肉牛养殖户***余户,主要分布在新兴镇辖区,兽药经销户*家、饲料经销商*家,肉羊屠宰场*家,各类牛、羊存栏**余万头。
(二)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悬挂宣传横幅352条,发放4100份宣传材料,村委会广播700余次,对养殖户发放“肉羊养殖须知”牌800余块,在*县电视台报道3次,制作电子展平1块,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前电子屏幕上每天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大型集市宣传6次,各乡镇农村集贸市场宣传26场次,执法车广播75次,编织了一张打击“瘦肉精”的社会全员大网,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镇政府将辖区肉羊、肉牛养殖、屠宰产业列为监管重点,先后3次召开“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保护牛羊肉产业健康发展”专题调度会,积极谋划和推进养殖产业园区规划工作,努力促进特色养殖产业做大做强。***村委会还分别与村里的肉羊、肉牛养殖户、贩运户、屠宰点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通过锁定产业集群区域、狠抓关键环节,真正牢牢抓住了“瘦肉精”整治行动的“牛鼻子”,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抓牢关键环节,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瘦肉精”专项整治务求实效
(一)全面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监管。一是强化屠宰环节监管。专门抽调16名同志对**镇4个肉羊屠宰场(点)驻场检疫,实施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对入场屠宰的肉羊查验回收产地检疫证明和“瘦肉精”溯源单。在屠宰前后按照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检测、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每出具一张检疫证都要监督抽取羊肝1批次,并送市农检中心检测,截止目前已送肝样85批次;二是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以**镇4个肉羊养殖集中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巡查养殖户251户,并全部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抽取羊尿、羊料槽料301个进行“瘦肉精”检测。此外,正在制定采购方案为全县10个动检分站和4个肉羊屠宰场点配备酶标仪,现场进行“瘦肉精”检测。
(二)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整治工作以来,对我县生鲜牛羊肉经营者风险监测全覆盖,采集生鲜肉样品66份,其中羊肉40份,牛肉26份。年初以来风险监测尚未检出“瘦肉精”。
(三)狠抓流通环节整治。一是强化牛羊肉抽检和快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抽样检测生鲜肉193个批次(含餐饮环节抽样),其中检测有4批次含有“瘦肉精”,全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生鲜牛羊肉快检697个批次均合格;二是严格督导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登记、检验检疫证明查验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先后巡查各类生鲜肉经营店、超市、食杂店、小作坊、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单位896户次,指导、规范61户次。
(四)坚持重典治乱不手软。县食安办组织市监局、公安局、农林局、**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公安局受理瘦肉精案件*起(市监局移送抽检瘦肉精案件*起均在进一步调查中。农林局移送案件*起。其中移送起诉*起,在侦*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起,取保候审2人,刑事拘留1人(已于5月5日刑拘转取保候审),无公害处理涉案肉羊150余只,另外肉牛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对违法案件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不仅彰显了政府重典治乱的力度和维护食品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极大的震慑了不法分子,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更为专项整治常态化、高压化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县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形成了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社会公众对“瘦肉精”的危害以前了解的少,现在知道的多了,关注度也提高了,对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也很积极。养殖户、屠宰场及各类食品经营户的责任意识也明显提高了,清楚知道食品安全红线不能碰、不能踩。二是构建了联合执法新局面。党政同责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使查处非法添加“瘦肉精”这样涉及多部门共管的食品安全大问题,由过去的分条划块、九龙治水旧模式变成了现在多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新格局,凝聚了执法合力,实现了“瘦肉精”监管各环节的紧密无缝衔接。三是重典治乱常态化。《沧州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进一步衔接,食药违法犯罪行为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更要面对刑事审判,从严、从快、从重处理食药犯罪行为常态化。四是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尽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趋好,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四个最严”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相比,食品安全状况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食品安全形势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社会公众对“瘦肉精”的危害、存在形式及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了解还不够清楚。二是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的单位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与执法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存在一定矛盾。
针对发现问题及市政府整治工作要求,下一步集中力量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创城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瘦肉精”专项整治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二是继续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瘦肉精”风险监测和生鲜牛羊肉抽样监测,牢牢把控养殖、屠宰、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重拳打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反弹。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瘦肉精”联合检查,认真查漏补缺,梳理排查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