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020年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济宁市局2020年工作要点和《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济市监函〔2020〕78号)的通知精神,我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现将我园2019秋以来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工作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开学前夕,我园专门召开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制定收费措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度。
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班子做到定期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高规范收费的意识。
如遇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事前公示、项目明细分类、明码标价、自愿选择、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规范操作的原则,取得家长认可后再收费。
二、强化收费行为管理
1、我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园在幼儿园大门口及门厅醒目位置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张贴市物价局批复的文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一一列出。如遇收费项目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广泛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做到内容完整、公示清晰、家长明白,让家长们明明白白花每一分钱。
2、保育教育收费情况,我园严格按照幼儿园收费许可证上面收费标准收取,杜绝一切超标准收费情况,规范办园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
3、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执行规范,严格实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更没有从中牟利的行为。
4、不存在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的行为;
5、不存在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等行为;
6、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8、不存在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行为;
9、不存在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收取择校费的行为;
10、不存在不执行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幼儿园收费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各项收入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做到合理使用有限资金以收定支,制定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的购置、领用、报废等工作程序。
坚持园长审批制度,从事财务管理的报账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职责权限分明,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报帐手续齐全,专款专用。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强依法收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力度,大兴勤政廉洁之风,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幼儿园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