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超限运输治理的思考
违法超限运输是当前交通运输领域亟待整治的问题,也是交通运输领域各种矛盾的综合体现。超限运输危害巨大,不仅严重损害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而且伴随着公路的坑塘病害甚至塌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大吨小标”超限运输模式还造成了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直接影响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再投入、再投资,影响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公路超限运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重损害公路、桥梁设施,大大增加公路养护费用,缩短公路桥梁使用寿命。据统计数据,笔者所在的松江区,每年因超限运输造成的区管公路、农村公路损害而投入的专项修复资金在两千万以上(还不包括通过事前干预手段由业主单位自行完成的公路病害修复量)。大量资金用于公路大中修、坑塘修补、路面破碎修复及桥梁的工程加固,造成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根据专家提供的研究数据,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条设计使用年限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轴载质量超出1倍,其实际使用年限仅为设计使用年限的10%左右,公路在使用两三年后就要进行维护和翻修(如松江区辰塔公路、沈砖公路等)。
二,超限运输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大多通过对运输车辆的非法改装达到“多装多拉”的目的,进而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不论是加固承重梁还是加长加宽加高货箱尺寸,所有非法改装,只是改变了超限运输车辆的装货量,并没有改变车辆的其他任何技术参数。长期的超负荷行驶,对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负荷都产生重大影响,极易造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失控,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公路货运交通事故中有70%以上都与超限运输有关,全国公路交通领域每年因车辆超限运输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超限运输作为交通领域严厉打击的“三超”之一,已经成为与超速、酒后驾车并行的三大“杀手”之首。
三,超限运输严重影响公路运输经营秩序,造成交通运输行业恶性竞争、发展。交通运输经营领域作为“衣食住行”民生领域的重要一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在交通运输经营领域内,由于市场运力供大于求,运输从业者为争揽货源,竞相降低货运价格。过度的竞争产生的低价往往低于正常的价格水平,为了弥补亏损并产生利益,多拉多装的超限运输必然大行其道,而拉不到货的从业者则以更低的运价争取市场份额,以更严重的超限运输来弥补亏损。于是,超载――运力过剩――压价――再超载”的恶性循环周而复始、愈演愈烈。
超限运输危害巨大,近年来,在超限运输治理方面,交通运输路政部门联合公安、城管、地方政府等多部门开展了大量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定点设卡和流动治超的形式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违法超限运输的上升态势形成了遏制,震慑了违法行为。但客观而言,超限运输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违法超限运输联合整治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推诿现象。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合治理超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大有裨益,但是如何分配各个部门之间的执法界限,并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让各部门把自己的职责落实到实处,仍需要进一步落地。国务院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的责任主体除公路、运管、交警外,还有工商、发改、质监、安监、监察等部门,但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没有结合自身职能履行职责,更没有形成联系紧密、配合默契的联动机制。针对各个行政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及相关生产企业,并没有纳入货源企业管理体系。
二、对超限运输的思想认识,目标定位高度还不够。2020年,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服务市场经济发展作为上海市的基本经济政策已经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当前,对超限运输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的特殊性认识还不够,对超限运输的严重后果对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营环境的破坏估计还不足,各级主管部门并没有把超限治理与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没有把路域环境整治与市场经济环境提升结合起来,没有形成纲举目张的工作治理思路。
三、超限运输治理硬件配备不足,基础设施欠缺。笔者所在的松江区区级公路(县道)近300公里,但全区并无超限治理检测站和卸载点。而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疑似超限车,必须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或卸货场地进行处理。而当前工作中如发现超限运输车辆只能长途引导至其他区县的超限站进行检测、卸载,操作难度大,且不利于尽早消除隐患。另外,由于早期公路规划的原因,支路、岔道较多,而相应的监控探头、网点少,存在不少死角和盲区,对当前推进的“非现场执法”工作影响较大。
鉴于当前超限运输的现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提高超限治理工作的质量。
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到超限运输治理不仅关系到公路桥梁设施的完好,百姓出行的安全,更对当前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形成抓治超就是抓发展、抓治超就是抓效益、抓治超就是抓脱贫的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大、中型货车信息化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建立健全超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的同时,理清部门责任,切割工作界面,集中统一发挥治超管理机构职能,切实抓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超限运输的源头管控。当前综合交通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初步完成,为超限运输治理也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内部平台,为超限运输管控向前端和后端延伸提供了便利。通过对货运装载企业、货运载体企业的日常监管、上户检查,如对货运码头的上户检查,严格控制货运企业多装、多拉的现象发生。通过排查清理,对重点货源企业,严格按固定周期定期上户检查,对一般货源企业,做好日常动态巡查监管,要求其做到不为无牌无证车辆装载、不为证照不全车辆装载、不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为超标车辆装载、不为超限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同时,严格落实对货源企业的“一超四罚”,把好源头关。在车辆管理环节,通过对营运车辆的营运资格证检查,杜绝非法改装车辆领证、通过年检。通过对汽修行业的监管和整治,取缔车辆非法改装窝点,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违反规定,屡次督促不改的货源企业和货运车辆,要及时通知货运行政审批机构,实行限批,责令停产整顿,甚至停止颁发许可证的措施。
三、加大超限治理基础设施投入,完善专业技术配套措施。治理超限运输,必须配备完善的专业治理基础设施。应该根据超限车辆区域分布的特点以及综合路况,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治超站和卸载点,配备足够的卸载设备及仓储设备。二是利用现在已有的公路路网监控平台,组建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对治超站和相关的超限运输风险货运企业进行智能监管。三是借助当前“非现场执法”模式蔚然兴起东风,加大对重点路段智能称重、监控设备的建设,第一时间发现超限运输违法行为,让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四是通过配备新型的超限检测车辆等动态设备,提升超限运输车辆检测检查的效率,提升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取证的科技水平。
四、建立一支超限运输治理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借助当前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的东风,从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中抽调一支懂路政、懂运政、懂水路运输的综合执法人才队伍。通过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方法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交通执法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行为。以专业的队伍,专业的技术让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五、完善顶层设计,通过立法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运辆上路。应草拟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货车总重超过55吨以上以及“大吨小标”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从源头上解决超限车辆上路的问题。而在执法层面,对于超限运输车辆强闯红灯、强闯关卡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将其入刑,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杜绝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发生。
治超工作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科学保障的严格执法,是超限治理工作有成效、有结果的根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