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市场放置自动售货机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 自动售货机 摆放场地,指定在(17、18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
2、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的 17、18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 放置 10 台自动售货机,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2018年 10月 1 日起至2019 年 9月30日止,共 壹 年。
2、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同意续约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作模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每台自动售货机支付甲方场地使用费 300 元/月,10台每月场地使用费为3000元,该费用乙方每月20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2、甲方只提供电源的接驳点,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责其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3、乙方自动售货机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耗,用电度表计量方式进行结算,计费标准为1.365 元/度电(含损耗),每月20日查表一次,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支付电费给甲方;乙方逾期交纳电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留置自动售货机冲抵电费。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所收费用为场地使用费,不含乙方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2、甲方如需调整自动售货机摆放位置的,有权要求乙方 7 日内将自动售货机搬迁至指定位置,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接受位置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3、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二)乙方权责:
1、乙方自行承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自行承担因安装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同意乙方安装,不代表同意对该安装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承担责任。
3、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自动售货机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做好自动售货机保养、清洁、日常维护等,并保证轻微故障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如因机器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自动售货机出现的销售故障,应立刻全额理赔并积极处理解决消费者投诉,自动售货机上应张贴乙方服务电话。
6、乙方负责办理涉及本合同内容的所有行政、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经营合法合规,具有该自动售货机的经营权利,所售商品符合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自动售货机及其物品搬离。如乙方逾期未将物品和设备搬离,甲方有权进行强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电费、场地使用费。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乙方拖欠甲方费用未结清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设备及商品,经合理催收后乙方仍不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甲方有权处置留置的设备和商品。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