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物价局:
根据同发改发[2011]92号文件通知我校迅速组织人力对2005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x价发[2005]30号文件精神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未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证、卡工本费一律从“一费制”中支付未单行收费教辅资料、作业本按文件规定标准采取自愿购买形式
三、学生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四、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
五、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六、每学期初对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七、无私处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八、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管理特别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现象
九、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专户储存
十、学校财经管理有《实施细则》有收费管理制度有监督组织按季结算帐目清楚定期公示
十一、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偷漏税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