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开具无房证明
开具无房证明步骤
以家庭为单位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可以开具无房证明:
第一步:
1.持本人身份证;
2.已婚的持两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3.已婚的、已经有孩子的,持两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有孩子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18:00)到原胶南市房产管理中心三楼档案室开具;
注:原胶南市房产管理中心位于胶南市珠海路222号,2路、8路到计生局站下车即到
第二篇:关于开具无房证明的申请
关于开具无房证明的申请
xxx房屋管理局:
我叫xx,系xxxxx人,身份证号码为622xxxxxxxx;本人欲在xxxxx购买住房一套,在本人名下无房屋及房产证,希望贵处能够查询此事,并为我开具无房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第三篇:开具无房证明
开具无房证明
开具无房证明
本月初,被冠以“史上最严厉房贷标准”的“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后,长沙市各大银行均表示严格执行新规,但由于新标准存在漏洞,操作上有些困难,绝大部分银行都未明确要求客户提供“无房证明”。(详见本报6月10日c1版《无房证明,绝大多数银行不强求》)
十余天后,记者发现,工行、交行、浦发、长沙等4家银行开始要求申请首套房贷的客户提供房产持有证明,也就是“无房证明”。对于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明的客户,银行只能视其所购房屋为二套房,不能给予首套房贷优惠。本报记者赵书生实习生唐雨晴长沙报道
没有无房证明,视为二套房
“我们从上周就开始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了。”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信贷部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行已将二套房的这一认定标准下发到了各支行,要求严格执行新标准。具体要求为,申请首套房贷款的客户需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开具房产持有证明,也就是“无房证明”。
记者随后采访得知,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长沙银行等三家银行也明确表示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新标准,要求首套房贷申办者必须提供“无房证明”,否则就视为二套房。且银行还会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核实。
浦发银行长沙分行个贷部的潘经理表示,除须提供“无房证明”外,客户还要签订诚信保证书,保证提供证明属实,所购房屋确为首套房。如果事后发现客户存在欺诈行为,银行将大幅提高房贷利率予以惩罚。
查询范围限当地“认房”标准存漏洞
记者采访得知,上述银行虽要求客户提供房产局开具的“无房证明”,但证明仅由当地房产局提供,而目前湖南省各地市的房产系统并未统一联网,系统内只能查询到当地的房屋权属记载信息。即便是长沙市房产局,也只能提供岳麓、开福、芙蓉、雨花、天心五区的房产登记情况,而长、望、浏、宁四县市的信息只能到当地房产部门查询。
未要求客户提供“无房证明”的某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如果长沙县的居民在当地已有住房,要来长沙购房的话,银行也只是要求他提供由长沙市房产局开具的书面查询结果。结果肯定是无房,但其实是已有房。“如果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银行就应该去全国各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客户的房产持有情况,但这可能吗?”这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正是因为觉得这一标准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所以他们才没有要求客户提供“无房证明”。
业内人士表示,“认房又认贷”的新标准出发点是好的,虽然执行中有难以回避的漏洞,但“聊胜于无”,事实上对打击高房价,促进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利而无弊的。因此,银行应该在操作层面上尽力配合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到位。
第四篇:无房证明
无 房 证 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在**********,该同志名下在南宁市无住房记录,现住房情况为租住他人住房。经核实,以上情况属实。
证明单位盖章:
附:*****同志声明
本人*****,(请关注:WWw.)现个人名下无房产,现有住房属于租住他人住房。
特此声明
年月日
第五篇: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
兹有我单位(社区)同志,身份证号:。属无房户,在其名下无任何房产。其配偶同志为单位(社区)职工、居民,本证明仅为申请公租房审查之用,不做他用。
特此证明。
单位(或社区)主要领导签名(签章):
单位(或社区)公章
年月日
注:1、上述空白处内容须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涂改无效。
2、被证明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审核盖章。